關於本報告
報告期及範圍
本報告為集團第四份可持續發展報告 (「報告」)。報告期涵蓋集團 2022/23 財政年度 (2022/23 財年) ,即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年 6 月 30 日。報告內的可持續發展數據和資訊集中於我們的主要業務,包括物業管理子公司和如心酒店集團。於報告期內,內容主要涵蓋集團擁有主要財務擁有權和營運控制權的總部辦公室、34 個商業、工業和住宅物業以及7 間由集團掌握主要財務所有權和營運控制權的酒店。
報告標準和準則
本報告按照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(GRI) 準則及其最新通用準則 2021,以及香港交易所《證券上市規則》附錄 C2 載列的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》編撰。我們亦參考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 (TCFD) ,以及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 (ISSB) 發布的《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 「氣候相關披露」》(IFRS S2) 的建議作出合適披露。
我們按照 GRI 準則所建議的及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》訂明的報告原則來定義報告內容,並確保本報告中提供的信息質量,包括:
重要議題
我們進行重要性評估和持份者參與,以識別與可持續性和財務有關的重要議題
量化數據
我們提供量化數據及績效指標進度更新
平衡性
我們披露正面及負面表現,以及需要進一步改進的領域
一致性
我們在報告標準和蒐集資料的方法上保持一致性,在適用的地方提供了解釋
外部核實聲明
本報告內容取得了外部獨立保證。香港品質保證局 (HKQAA) 已獲委託就本報告所載之內容提供合理保證,保證本報告是按照 GRI 準則及其最新的通用準則 2021 及香港交易所的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》的要求編撰,並參考了 TCFD 和 IFRS S2 的建議披露。有關 HKQAA 的工作範圍及核實聲明,請參閱「外部核實聲明」章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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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誠邀閣下填寫問卷,對我們的可持續發展表現提供意見。
+852 2739 88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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